股票配资操作
公司简介:上海电气是一家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主导产业聚焦能源装备、工业装备、集成服务三大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绿色、环保、智能、互联于一体的技术集成和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包括火力发电机组(煤电、气电)、核电机组、风力发电设备、输配电设备、环保设备、自动化设备、电梯、轨道交通和机床等。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电气诞生了一大批世界领先的创新产品,如首套百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三代四代核电核岛和常规岛主设备、大型海上风电设备、西气东输的高频电动机等。近年来集团营业收入保持在900亿元左右。
公司简介:本公司于1996年12月30日在深圳注册成立,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其他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主要指包括水环境治理和固废处理等的大环保业务领域。此外,本公司还为政府和其他企业提供优质的建造管理和公路营运管理服务,并凭借相关管理经验和资源,依托主业开展项目开发与管理、广告、工程咨询、联网收费和金融等业务。截至2017年末,本公司经营和投资的公路项目共19个,所投资或经营的高等级公路里程数按权益比例折算约622公里,其中65.7公里尚在建设中;参与区域性城市基建开发项目2个;投资环保和金融类项目4个;设有投资、建设、运营、环境及广告5个平台公司。
市场稳定器
中国央行预告的两项稳定股市新工具,在同一天有了最新进展!
一方面,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从今天开始正式启动操作。
另一方面,央行公告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
互换便利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
日前,中国央行创设了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为保障工具操作顺利开展,该工具首期操作规模5000亿元人民币,视情可进一步扩大操作规模。
18日,中国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SFISF)相关工作的通知》,向参与互换便利操作各方明确业务流程、操作要素、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具体而言,中国央行委托特定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债信用增进公司),与符合行业监管部门条件的证券、基金、保险公司开展互换交易。互换期限1年,可视情展期。互换费率由参与机构招投标确定。可用质押品包括债券、股票ETF、沪深300成分股和公募REITs等,折扣率根据质押品风险特征分档设置。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这项工具获取的资金只能投向资本市场,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
目前获准参与互换便利操作的证券、基金公司有20家,首批申请额度已超2000亿元。即日起,中国央行将根据参与机构需求正式启动操作,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互换便利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
上述互换便利正式启动操作,将带来哪些影响?
权威专家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表示,一是可大幅提升非银机构融资能力,持续为股市带来增量资金。参与机构通过互换便利将流动性较差的债券、股票换成国债、央票,后者作为高等级流动性资产,可显著提高回购融资的可得性,获取的资金将用于股票、股票ETF的投资和做市。
机构申请的2000亿元额度本质是央行授信,是潜在的增量资金,机构不是一次就用完,会持续为资本市场带来增量资金。
二是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互换便利将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资本市场稳定器的作用。应看到,工具设计有逆周期调节特性。在股市超跌、股价被低估的时候,金融机构买入意愿较强,工具用量会比较大;而到股市好转、股票流动性恢复的时候,换券融资的必要性下降,工具用量会自然减小。
同时,在面临投资者赎回压力时,金融机构可采取换券抵押而非贱卖股票的方式筹资,缓解”股市下跌-投资者赎回-卖出股票-股市进一步下跌”的负反馈,抑制羊群效应等顺周期行为,发挥平滑市场、稳定预期的作用。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地
央行18日公告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即日起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即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相关贷款,并于次一季度第一个月向央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央行按贷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贷款支持。这标志着央行前期宣布的两个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均已落地。
根据央行公告,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规模视情况可进一步扩大,这与中国央行行长潘功胜此前的表态一致。同时,再贷款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这为政策的调整保留了灵活的操作空间。
据市场人士分析,按照以往政策惯例,再贷款累计期限估计可达3年。此外,该工具不区分上市公司所有制,潘功胜此前表态,再贷款工具适用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不同所有制的上市公司,不区分所有制,体现了对不同所有制公司的一视同仁。
从公告看,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
具体而言,申请贷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应当开立单独的专用证券账户;金融机构要分别开立银行贷款专用账户和与前述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监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做到专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在贷款全部清偿前,资金账户不允许支取现金或对外转账。
此外,央行将发放此类贷款的金融机构限定为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且贷款规模需与再贷款规模相匹配。除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外合法股票配资公司,其他金融机构不允许发放此类贷款。业内专家表示,银行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机构应当坚持的一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