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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的通知》,组织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通知》明确,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牵头负责充电设施管理的部门申报,国家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决定选取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等33个县(县级市、县、自治县、旗)、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等74个乡(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牵头负责充电设施管理的部门要严格落实推进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按年度向我局上报工作进展,并于2025年底进行总结评估。

【凉山州发展集团:法院判决公司需向重庆建工支付约2449.50万元工程款、利息及部分诉讼费用】
凉山州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山州发展集团”)公告,在公司与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法院判决凉山州发展集团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重庆建工集团工程款2449.50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凉山州发展集团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3年9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司前期已对诉讼情况进行公告,本案已进行一审判决,现将相关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川34民初7号),该判决书尚未生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诉讼主要为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判决支付款项为应付该项目审计认定的工程价款之尾款,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凉山州发展集团目前共有存续债券15只,债券存量规模73.63亿元。存续美元债共2只,存续余额2.64亿美元。
【富力地产连续两家子公司收到清盘呈请,6只境内存续债券仍在停牌中】
8月20日,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地产”)发布公告称,8月19日,富力地产(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香港”,富力地产全资附属公司及融资协议下的担保人之一)收到由呈请人在高等法院就富力香港未偿还呈请人按比例享有的该贷款本金金额以及应付利息所提交之清盘呈请,呈请将于2024年10月3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
而在不久前,兆晞有限公司(富力地产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富力地产签订的融资协议,共有总金额(包括本金及应付利息)约6.1366亿美元的贷款尚未偿还,于7月初收到呈请人在香港高等法院提交的按比例享有的该贷款本金金额以及应付利息的清盘呈请,呈请将于2024年9月2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从5月开始,“H16富力4”等6只存续债券处于停牌。此外,富力地产共有6只债券展期,债券余额 244.05 亿元,其中有3只展期截至日期为2024年9月16日,1只为2025年3月16日,2只为2025年9月16日。
富力地产目前存续债券共8只,债券存量规模131.85亿元。存续美元债共3只,存续余额42.686亿美元,其中违约只数2只,金额达34.93亿美元。
【旭辉集团:“20旭辉02”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展期、增加60个工作日宽限期等议案】
2024年8月19日,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辉集团”)宣称,对“20旭辉02”展期。本议案如经本次会议表决通过,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调整为2020年5月29日至2028年5月29日,即新增2026年5月29日、2027年5月29日为年度付息日;除年度利息外,其余利息利随本清,在本金分期兑付日(具体兑付日见下表)进行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未偿本金对应的利息按票面利率3.30%计算(含2025年年度付息日利息)。该债券的承销团为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信证券、中山证券。
根据业绩报告,旭辉集团2023年、2022年、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8.92亿元、-90.03亿元、66.82亿元,最近3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此外,旭辉集团2024年一季报实现营业总收入37.22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78.63%;实现归母净利润-2.57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7.58%;总资产2773.08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12%;总负债2114.6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33%,资产负债率达76.26%。
旭辉集团目前存续债券共9只,债券存量规模124.73亿元。其控股公司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续美元债共10只,存续余额39.86亿美元,已全部违约。
【新世纪评级下调杉杉集团主体及“20杉杉01”信用评级至AA-】
新世纪评级宣布下调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集团”)主体及相关债券信用评级至AA-,评级展望为负面。“20杉杉01”信用等级亦下调至AA-。评级下调主要基于杉杉集团债务风险尚未有效缓解,部分贷款利息与票据出现延期支付或逾期,以及公司关联担保金额较大,控股股东债务风险进一步扩散等因素。
杉杉集团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四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合计发行本金金额 46.55 亿元,上述债券以公司所持下属上市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的股份提供质押担保。2023年以来杉杉股份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且至今仍持续低迷。为维持担保比例,杉杉集团进行了多次补充质押。根据 2024年8月16日杉杉股份最新公告,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占其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28.20%,累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6.10%。此外,杉杉集团为其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提供了大额融资担保,根据2024年8月16 日杉杉股份最新公告,杉杉控股所持杉杉股份全部股权连带公司所持部分杉杉股份股权被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公司因控股股东债务产生的风险进一步扩散。
杉杉集团目前存续债券共7只股票t+o交易平台,债券存量规模51.22亿元。